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次的判定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这里太重要了,我认为除了判定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纳税人外,这里是最重要的了。这里要注意1)所得税中仅有7个所得项目是按照次的规定来征收的,因此不包括另外4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2)按次征收的7个项目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均好理解。关键问题就在剩余的三个项目中。

  (1)劳务报酬所得次的规定

  一个月内连续取得同一事项的收入的,按照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教材上举的那个例子很好理解,我再另外举几个例子,一定要注意“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1、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举行了5次演讲,每次收入为1000万。则此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1000*5(1-20%)*20%,这里一定要加总,不能按每次演讲的收入计算,因为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2、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5次,每次取得1000元收入。设计高校某教学楼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则当月此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为1000*5(1-20%)*20%+20000(1-20%)*20%,对比例1例2应该能找到点感觉了吧,所以劳务报酬中的同一事项的理解很重要。

  (2)稿酬收入次的规定

  这里我认为比劳务报酬次的规定要好理解,关键只要掌握教材的那几点就好了。再版的收入单独计算;追加印刷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连载的视同一次收入加总计算;先连载再出版再连载,作为三次收入分别计算;分次支付稿酬的,加总计算。掌握这个理念就ok了。这里特别注意一下追加的问题和再版的问题。

  (3)财产租赁所得次的规定

  没什么说的,分月计算就好了,只是这里注意一下个人租赁房产时,可以扣除800元的维修费的问题,先扣除维修费还是先扣除基本费用800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一般会回避掉,按照先扣除维修算就好了,和教材中的不违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