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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www.110.com 2010-07-15 15:18

  问题:我听说二手房交易已经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怎样征收?

  答: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吉地税发[2006]85号文件规定:由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导致地税机关不能正确计算纳税人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根据我省目前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我省核定征收比例暂按1%执行。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吉地税发[2006]85号文件规定:对于“自用5年以上”起始时间的认定:以签定合同(协议)、交纳第一笔房款、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时间熟先的原则确定自用生活用房起始时间。

  提示:现在对于二手房交易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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