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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关联交易一外企被查处
www.110.com 2010-07-15 16:48

 
 近日,深圳市一台商投资企业隐瞒关联关系、虚构交易过程对付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被深圳市地税局涉外检查分局反避税科查获,该企业将被严肃处理。

  该企业1998年曾因通过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问题,被税务机关查处。一段时间。后,该企业全部产品销售由关联交易一夜之间全部变成非关联交易,而其经营产品、规模、利润水平等,与税务机关查处之前没有明显变化。显然,该企业的产品销售由关联交易变为非关联交易,是针对税务机关反避税措施采取的对策。对此,反避税科果断采取行动,对该公司实施突击检查。

  税务人员查获了该公司咨询有关会计师后制定的利用台湾、香港、深圳三地关联公司的不同分工,对付中国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的完整应对方案;反映与境外关联公司、最终客户往来的真实交易过程与交易价格的电子邮件等重要证据。这些证据表明,该公司低报同境外关联公司的交易价格,幅度达30%之多,致使该公司账面利润长期处于亏损边缘。

  深圳市地税局经过多年的反避税宣传和调查,关联交易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已为大多数涉外企业了解和接受。近年来,不少涉外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按税法规定改正和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但仍有少数涉外企业为少缴税铤而走险,最终被税务机关查处。上述案例,只是近年查处的众多类似案件中的—例。

  其实,。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往往得不偿失。按税法规定,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完全可以通过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或投资新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全额退回,而被税务机关反避税查补的税款则不得享受此种税收优惠。因此,企业要节税,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进行,不应采取避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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