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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黑手染指代开发票
www.110.com 2010-07-15 16:49

 记者手里拿着两张发票,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被纳入金税工程管理的今天,假票的出现多少让人有些难以理解,可是仔细观察这两张发票,你会发现,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当然是伪造的)。而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纳入金税工程管理,漏洞就出在这里。近一个时期以来,假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范围内屡有发现,从而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手中的这两张假票,是由辽宁省沈阳市国税局和平分局查获的。

  2004年5月初的一天,沈阳市国税局和平分局办税服务厅中一片繁忙景象,工作人员们正忙着为数千户工商企业纳税业户办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在申报过程中,一家名为四川飞球集团沈阳阀门销售公司的企业引起了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注意。其财务人员拿着两组由江苏省无锡市国税局滨湖分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工作人员发现这两组发票税率为17%,这与有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4%或6%的规定有很大出入,再对发票进行进一步鉴别———发票上无锡市国税局滨湖分局的发票专用章大得有些夸张,工作人员初步认定这两组发票是假发票。于是工作人员一边稳住对方,为对方办理其他手续,一边立即向主管局长王山川作了汇报。

  王山川在和同志们研究后决定,请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经侦二大队提前介入调查。

  在大队长张德元的带领下,经侦二大队的侦查员首先对这户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叫阮文良,男,38岁,福建省南安市人,经营地址为和平区保安寺街3号3门,主营各类阀门产品。与此同时,国税机关的协查通报也有了回音,无锡市国税局的回函称,无锡国税根本就没有滨湖分局。5月26日,经侦二大队在家中将阮文良抓获。

  阮文良交待,以上两组税额逾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其同乡蔡鸿生为自己所虚开,现蔡鸿生正在山东省泰安市经营阀门。

  在得知阮文良上线的情况后,6月3日下午,张德元带领两名侦查员驱车连夜向山东泰安赶去。十几个小时后,6月4日早晨7点钟,三人赶到了泰安。由于对当地的情况不了解,而且对蔡鸿生的有关情况也了解有限,侦查员决定先到秦安市国税局进行查询,调取有关蔡鸿生的资料。在当地税务机关的帮助下,侦查员查出,蔡鸿生系上海中压阀门厂泰安销售处的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为××街12号,侦查员据此马上赶到该地址,却发现该地址根本没有这家企业,而是一间发屋。向路人打听,没人知道上海中压阀门厂泰安销售处这家单位。

  侦查员没有气馁,继续在附近走访调查,4个多小时后,他们终于在一条街的尽头发现了这家企业。经周密部署,侦查员很巧妙地将蔡鸿生抓获。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张德元决定立即返回。于是6月4日深夜11点多,张德元一行押着蔡鸿生回到了沈阳。

  在后来的采访中记者问张德元,为什么要这般马不停蹄?他告诉记者,这类发票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很强,单线联系不说,他们通常会约定一段时间内通一次电话,如果没人接那就是出事了,他们会立刻停机转移。这样,即便是被抓的犯罪嫌疑人交待了情况,你也查不出什么结果。

  张德元告诉记者,他们这次没能抓到蔡鸿生的上线。“这帮家伙全是异地开票,这给税务局和公安机关侦查设置了很大障碍。他们从外省市代开,而后拿着发票到税务机关认证,一旦认证不了,就把发票放弃了。等你查清后,也找不到开发票的上线。另外,他们付款多采取邮政快递和往银行打款的形式进行,如同办假证件、假文凭一样,使你无从查到。查案难、取证难、立案难、起诉难,总之这种案子办起来被动得很。”

  采访中,张德元对国税和平分局实施的纳税申报预审制度颇为赞赏,认为这个制度对预防和打击涉税犯罪很有帮助。

  国税和平分局的王力江局长向记者介绍说,所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预审制度,具体做法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中未纳入金税工程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抵扣凭证、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进行审核(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已于2004年4月纳入金税工程)。对发票字轨号连号3张以上的,或者单张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进行上网协查,对其他的发票进行复印,留稽核管理科备查。

  王力江告诉记者,纳税申报预审制度是今年2月3日这天开始实施的,不想第二天就有企业撞上门来。

  2月4日上午,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在对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进行预审过程中,发现沈阳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代开的4份增值税发票,其发票版别为非防伪税控电脑版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032140,发票号码分别为:06771734、06771735、06771736、06771738),且税率一栏为17%.这家公司所持发票的情况正好和局里刚出台的纳税申报预审制度的规定相符,窗口人员不敢怠慢,赶快把发票信息转到了后台。很快,协查函就发往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

  2月10日,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回函证实这4份发票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在国税和平分局着手处理这起新制度出台后发现的第一起案件的时候,2月26日,沈阳某服装有限公司又拿来一份代开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034140,发票号码为:03558013)。窗口人员惊奇地发现,这张发票从版别到代开单位,和刚刚查获的那几张假发票完全相同———偷税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虽然纳税申报预审制度在打击代开发票违法方面颇有斩获,但是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局长,王力江并没有高兴到哪儿去。她不无忧虑地对记者说:“自200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了由纳税人开具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游离在防伪税控系统之外,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现在,我们抓住的还都是把税率开到17%的,如果开票单位开出的发票征收率为4%或6%或者不盖代开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将很难发现问题。”

  对王力江的担心,记者也颇有同感。因为就在近两个月,记者在处理稿件过程中,已经陆续接到江苏、天津、广东等地发现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消息,看来将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已经刻不容缓。不过在没有其他措施之前,记者以为,沈阳国税和平分局的纳税申报预审制度对预防代开发票违法,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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