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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会费收入不用缴纳营业税
www.110.com 2010-07-15 16:29

  罗湖杨小姐来电咨询:我们所在单位是经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地税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7〕63号)的规定,社会团体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款额。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是非应税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台联、侨联收取的党费、会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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