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www.110.com 2010-07-15 16:19
内容: 本公司是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不慎遗失,以前只需要提供遗失证明,发票记账联及已抄报税情况,税务局会出具证明单,购货方凭证明单及发票记账联到主管税务局认证抵扣,不知现在如何处理?
回复内容: 如果遗失发票在90天内可以这样处理;如果超过90天就不能申报抵扣,只能进成本。
- 上一篇: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作废怎么办
- 下一篇:加油站开具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文章
-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 ·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
-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 ·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
- ·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问题
-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疑难问题
- ·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联及抵扣联该如何处理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问题
- ·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问题解读
- ·销售旧货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
- ·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联及抵扣联该如何处理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问题
- ·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
- ·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疑难问题
-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的手续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问题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处理问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