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受理
www.110.com 2010-07-22 14:46
诉前鉴定一般是指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案件,诉讼当事人一方委托对待诉事项中某个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司法通则(试行)》规定,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诉前鉴定的受理范围限于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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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一般是指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案件,诉讼当事人一方委托对待诉事项中某个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司法通则(试行)》规定,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诉前鉴定的受理范围限于司法机关尚未受理、立案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