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程序 > 司法鉴定实施程序 >
司法鉴定的步骤、方法和要求
www.110.com 2010-07-22 14:47

     鉴定工作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审查鉴定委托书;
  (二)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三)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四)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五)出具鉴定文书。
    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必要时,应由委托人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检验取样和鉴定取样时,应当通知委托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
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送检材料,并依逐项建立档案。鉴定时若需耗尽检材或者损坏原物的,应当商请委托人同意。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