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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www.110.com 2010-07-23 14:44

  1、问:2009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方式和时间?

  答:今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前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现场确认阶段不再补报。报名须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sfks.bjsf.gov.cn)进行信息填报,网上缴费。然后按预约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09:00—7月4日20:00;

  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7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问:什么是放宽地区?有何放宽政策?

  答:依据司法部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7]2号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按照相关规定,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b类证书;户籍属于以上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可以授予c类证书;b类、c类证书只适用于放宽地区。

  3、问:户籍在放宽地区的人员在北京报名、考试的有何要求?

  答: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并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可以选择享受放宽地区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享受放宽地区政策。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当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放宽地区户籍证明(打印版)复印件;该户籍应当与确认单(报名表)中的户籍地一致;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或未能提交放宽地区户籍证明的,均按放弃放宽地区政策对待。

  4、问:户籍不在北京的能否在北京报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户籍不在本市但在京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北京报名,但需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证明。

  对于现役军人,根据总政治部[2002]政办字第5号文件规定,驻北京地区的军队现役人员,在北京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北京报名考试。

  5、问: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具体范围如何界定?

  答:可以,须在报名时学历选择为“本科在读”,并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本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到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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