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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www.110.com 2010-08-23 15:51

  根据《司法部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和交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10:00—6月26日10:00.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sfks.bjsf.gov.cn)进行信息填报,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费220元,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费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系统交纳,请报名人员参照首信易支付使用帮助及各网上银行开通方式,开通所列类别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交纳报名费。信息填报完成且交费成功后,对所填信息不能进行修改(联系方式和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除外)。交费后请等待页面自动跳转,不要关闭浏览窗口。

  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司法部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费用交纳后,由于报名人员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网上交费咨询电话:24小时客服电话: 59321108.工作时间内可致电: 82652626-6612;6576;6613;6639;6502.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京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本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所示户籍地应当与确认单(报名表)中的户籍地一致;

  以上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须本人前来,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是报名的必经程序。未在网上填报信息、交纳报名费的,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3、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对以往报名人员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汇总,编写了《2010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报名人员可登录本网站查阅。

  三、考点组的选择

  北京市今年将试行应试人员在网上就近选择考点。2010年7月21日公布今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考点组的具体时间。请考生登录网站查阅。(详情见《2010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四、准考证发放

  今年北京市实行准考证主、副证。报名人员经现场确认后,当场领取准考证主证。2010年8月10日起可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试人员同时持准考证主证、副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请详见司法部网站(网址://www.moj.gov.cn)《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司法部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六、报名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时间、成绩发布详见《司法部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七、咨询电话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咨询电话:58575486;58575987;58575986;58575818。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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