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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4月21日开始领取0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www.110.com 2010-08-23 15:00

  请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0届毕业生的证书申领事宜另行通知)。

  本人不能前来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领取时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领取时间:4月2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办理领证事宜)

  领取地点:厦门市司法局408室

  咨询电话:0592-5289055 0592-5289082

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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