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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月10日领取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www.110.com 2010-08-23 15:00

  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天津考区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2010年4月10日(周六)上午9:00――12:00

  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交705、862、871、872、904、857、643、观光2路周邓纪念馆下车)

  二、领取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

  按照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后四位号码。

  本人因故不能按时领取的,请于5月4日后登陆天津司法行政网关注补领时间安排。

  届时,市律师协会和市公证协会将在发证现场举办法律职业人才信息交流会,凡有意应聘律师、律师助理及公证员的合格人员(含历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自己的资格证书副本),请自备应聘所需相关资料到现场与有关单位进行洽谈。

  三、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证书持有人请于每年的1月10日至1月31日登录天津司法行政网关注年度备案及职业变更登记的时间安排。

  请大家相互转告。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082152、23082156

  天津市司法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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