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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4月21日领取0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
www.110.com 2010-08-23 15:00

  参加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查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副证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4月21日---4月30日工作时间。(星期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

  二、领取地点:淄博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张店区联通路306号1405房间,西十路与联通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市内乘136路公共汽车到市直部门办公楼站下车)

  三、联系电话:0533-621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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