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1、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实施有效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即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没有权力能力就不可能有民事行为能力,任何民事主体都是有权利能力的,但并非所有民事主体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成年无精神病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劳动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教 育网
(二)限制民事行为。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部分精神病人
3、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否则单方行为无效,合同行为效待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完全精神病人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三、例外性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法 律教育网
四、精神病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健康恢复的状况法律教育网,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1、概念
所谓责任能力是指能够实施违法行为,从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在民法上不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需要法律赋予资格,而且承担不法行为的责任也需要具有资格。
2、自然人的责任能力的标准
在我国自然人的责任能力分为两种类型:有责任能力者与无责任能力者。我国的责任能力之有无的标准是行为能力之有无,完全行为能力者有责任能力,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无责任能力,其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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