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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练习题]行政赔偿范围
www.110.com 2010-07-23 15:24

  重点法条 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链接】 《行政赔偿规定》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五条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配套练习】

  1.下列说法中,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属于行政赔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A.李某遭到公安机关殴打的行为被公安机关确认违法,但公安机关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李某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B.赵某认为工商局确定的赔偿数额太低,或者对分为几次赔偿的方式不满意,或者对工商局逾期不予赔偿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

  C.田某认为乡政府工作人员对其汽车扣押,和对其殴打的行为造成了损失,乡政府对其行为不认为违法的

  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作出最终裁决的行政机关确认违法,赔偿请求人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为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

  【答案】 ABD

  【解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为前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和《国家赔偿法》第1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行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c项中,乡政府未确认其行为违法,所以田某不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某市公安局刑警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恰巧打架的张某与段某有隙,遂对段某出言不逊。段某大怒,拔枪将张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由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段某赔偿,因其是刑警,无治安管理权,且是在下班期间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段某的行为属于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答案】ABc

  【解析】本案中的段某作为刑警,属于特殊性质职业,下班期间仍负有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故其阻止斗殴的行为不能视为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所以A项错误。依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但也可作为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因此.段某虽然不是作为刑警而行使侦查权从而适用刑事赔偿,但其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害,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项错误。c项的错误在于表述不够严密。须明确的是,仅仅是职务行为并不构成国家赔偿责任,还须职务行为违法致害及因果关系要件。D项表述正确,属于《国家赔偿法》第3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情形,即段某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害,依法应由国家赔偿。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企订立定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的财物

  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答案】 c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主体要件。即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职务要件。即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3)事实要件。即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发生。(4)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与违法职务行为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c项排除,是因工商局张某的行为非职务行为。其他三项都满足国家赔偿责任的四个要件。

  4.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选项中对“违法”的含义理解不正确的是: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答案】 B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条确认了我国国家赔偿采取违法归责。对“违法”的理解是把握国家赔偿责任的关键,因为它关系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的定性问题,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要件之一。违法指的是行使职权行为违法,至于结果是强调由行为“造成损害的结果”,赔偿责任的要件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AB项的区别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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