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建工程承担侵权责任的界限
www.110.com 2010-07-10 15:01
承包商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应当是有界限的,而不能达到一个不合理的程度。这个界限就是,他的行为和方式达到了一个正常承包商所应当达到的标准(workmanlike manner),他已对其行为给予了应有的注意(reasonable care)。超过了这个界限,他就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就是不合理的了。例如,一个施工现场晚上进入几个破坏狂,他们开动施工设备将邻近住宅的阳台捣毁。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以承包商没有看管好施工现场为由而认定其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必须客观地考虑当时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情况,诸如,施工现场附近是不是经常发生偷盗和搞破坏这类事情。如果根本就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让承包商来承担阳台损失就不合理,因为一个正常的承包商无法预料会发生这样古怪的事情。
- 上一篇:如何举证技术人员的疏忽侵权责任
- 下一篇:几经转手,承包商承担缺陷责任?
相关文章
- ·承包商对所建工程承担侵权责任的界限是什么?
- ·因韩剧著作权起纠纷 两被告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 ·交通事故中两车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乘
- ·悬挂物脱落造成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 ·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
- ·出版社应承担侵权责任
- ·明知侵权仍链接要承担法律责任刘京胜诉搜狐爱
- ·移动公司不对铃声下载承担侵权责任
- ·按规划建房还要承担通风采光侵权赔偿责任吗?
- ·行政合同违法行政机关应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 ·从“公报私仇”谈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 ·客人摔伤酒店应承担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 ·交叉事故引发侵权致害责任如何承担
- ·学生踢球致伤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 ·从一案的审理谈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 ·悬挂物脱落引发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 ·论职务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承担
- ·哪些与广告有关的侵权行为必须承担责任?
- ·国家侵权更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实际侵权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