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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给医院敲响警钟
www.110.com 2010-07-10 12:50

一个8岁的女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家医院里进行阑尾炎手术时死亡,其父母以人身损害案由将医院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各项损失80余万元,其中判决精神抚慰金一项即达35万元,创下了新疆之最。

  (本刊记者)潘从武/文

  女童在手术中死亡

  悲剧源于2005年2月24日,乌鲁木齐市某小学学生彤彤的肚子有些不舒服,其父亲赵聚文便带她来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一人民医院)看病,医生诊断的结果是急性阑尾炎。

  “大夫说,女孩子如果不做手术,会对今后的生活有影响。”赵聚文回忆,“大夫说得这么严重,我们就同意做手术”。

  2005年2月25日上午11时40分,彤彤走进手术室时,回头说了一句:“妈妈再见。”

  没想到,彤彤这一去,竟然与家人永别了。

  35分钟后,手术结束,但彤彤却一直没有出来。赵聚文等人询问医生,得到的答复是,他们给孩子多打了一针,孩子睡一会儿就好了。到了晚上7时,彤彤还是没有出来。在这期间,一家人看到不断有人进出手术室,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护士还推着一台呼吸机进去了。全家人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一名大夫从手术室里出来告诉赵聚文等人,孩子是高敏体质,目前处在昏迷状态。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全家人顿时乱作一团。赵聚文立即要求转院抢救彤彤,但主治医生不同意。就这样,彤彤在手术室里一直躺了27个小时。直到2005年2月26日下午4时,院方才把彤彤转入ICU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

  “彤彤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眼睛微张,一点知觉也没有。”赵聚文伤心地说,“就这样,彤彤在重症监护室里又度过了24个小时。”

  赵聚文说:“在这期间,我又多次提出转院,但直到2005年2月28日下午4时,院方才同意我的请求。随后,彤彤被送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抢救。转院后,我们请了上海一位专家过来实施抢救,这位专家说,要是早抢救两个小时,就能救活!”

  2005年3月9日,彤彤终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赵聚文夫妇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彤彤的死,带走了这个家庭的全部欢乐。

  精神抚慰金数额创新疆之最

  悲痛之余,专家那句“要是早抢救两个小时,就能救活”的话始终在赵聚文的脑海里萦绕。另外,女儿究竟是怎么死的?赵聚文也心存疑虑。为了弄清女儿死亡的真相,赵聚文向卫生部门申请做尸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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