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www.110.com 2010-07-10 10:55
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在违反夫妻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制度。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这一制度,根据修改后《婚姻法》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我们认为《婚姻法》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由在于:
1、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间产生了相互扶助、抚养子女、共同生活、彼此尊重人格平等、独立、尊严等积极义务,也产生了不得重婚等消极义务。当一方从根本上破坏了婚姻的稳定使婚姻走向破裂时,法律应支持其离婚,也应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非过错方得到必要的补偿和救济,从而维护婚姻制度的正义和公平。
2、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配偶身份权的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
3、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4、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使司法部门在追究过错方责任时有法可依。
- 上一篇: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规定
- 下一篇: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规则
相关文章
- ·<婚姻法〉为什么要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如何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有关“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 ·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的相关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意义
-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热点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归责原则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内容设置不完善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解与运用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责任范围
-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立
- ·试论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确立
-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立
- ·我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
- ·试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婚姻家庭
最新文章
-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 ·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规定
- · 为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规则
-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