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身体权 >
女主持大学进修期间煤气中毒身亡 房东赔偿48万
www.110.com 2010-07-10 10:34

 女主持人到中国传媒大学进修,在学校外的出租房内中煤气身亡。此后,其父母将学校、房主等5家单位和个人诉至法院。昨天,朝阳法院判决房主和“二房东”赔偿死者父母48万余元,其余被告不担责。

    殁年18岁的张慧是辽宁东港电视台实习主持人。

    2006年11月,她来到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进修,
并住进了珠江绿洲小区。入住10天后,她被发现死在房屋里,经法医鉴定为煤气中毒身亡。痛失爱女的张慧父母,将学校、房主、“二房东”、燃气公司、开发商诉至法院,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8万余元。

    朝阳法院认为,“二房东”孟先生将一套房屋再行转租给20余人,客观上增加了安全隐患,他在已知热水器出现问题后没及时向专业机构报修,故对涉案事故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房主王先生放任孟先生向多人出租的不当行为,并且在诉讼期间擅自将管道重新安装,导致不能正常鉴定;因此,两人需共同赔偿张慧父母48万余元。

    由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慧住处是学校安排,中国传媒大学被判不担责。其余被告也不担责。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