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离婚一年内可要求损害赔偿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李女士问:我丈夫因有第三者,执意与我离婚,我不同意。他起诉至法院,结果被判决离婚。如今过去半年了,我还能不能要求精神?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东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无过错配偶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对此,你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