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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丈夫长期实施“冷暴力”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妻子获赔8000元精神损失费

  本报讯(记者 赵晓燕郭 晶)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出轨的丈夫对妻子实施“冷暴力”,给妻子精神上带来巨大伤害。近日,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的调解下,受到伤害的妻子获得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姚某与丈夫结婚快20年了,丈夫在一家企业做技术员,对妻子、女儿一直都很好。几年前,丈夫在外做起兼职,钞票越赚越多,但在家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慢慢地对孩子和家事开始不闻不问。3年前,丈夫开始夜不归宿,总是以工作忙、应酬多敷衍。后来,索性对姚某不理不睬、无端挑剔,经历无数次争吵后,更是很少回家。 一年多前,丈夫的婚外恋被“曝光”,丈夫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开庭时,姚某称因出轨丈夫长期对自己实施“冷暴力”,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最终,经小店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出轨丈夫给付姚某8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官点评

  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包括生理暴力、心理暴力(又称冷暴力)和性暴力3种,其中 “冷暴力”伤人于无形,给人造成的伤害不容忽视。然而,由于“冷暴力”反复性、隐蔽性较强,一般又难以取证,所以索赔者众、有结果者寡,像姚某这样获得赔偿的并不多见。在此,提醒广大 “冷暴力”受害者要注意搜集证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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