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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动了谁的奶酪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在某地一刑事案件多发区,当地公安局挂出一很雷人的标语“抢劫不如去炒股”。能想出如此有创意标语的人,大概以为炒股比抢劫来钱快。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想通过炒股、养基发大财是相当不靠谱。不过,事情往往有时也有意外。近期被媒体曝光的个别基金经理通过建老鼠仓的方式获利,似乎就是条比抢劫发财要容易的捷径。

  近日,又有两家基金公司的三位基金经理被查出涉嫌个人操作牟利,也就是人们一般所说的“老鼠仓”。

  所谓“老鼠仓”,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上的定义。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老鼠仓”的盈利模式大致是这样,庄家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或者亲友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或者关系仓位率先卖出获利。事实上,A股市场上的“老鼠仓”现象由来已久。庄股时代,券商即是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大机构之一,由于“先知先觉”,券商从业人员的“老鼠仓”现象曾经非常普遍。而当投资基金日益成为证券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后,基金经理们的职业操守更成了公众所关注的对象。

  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尚不太清楚此次被调查的三个基金经理人是通过何种方式,在哪些具体股票上进行牟利的。但似乎可以确定的是,他们触及了“利益输送”的底线。由于眼下管理层的监管越来越严,按照以往的“老鼠仓”盈利方式——事先潜伏进自己管理的基金拟大规模建仓的品种,待股票拉升时出货,这种做法似乎过于弱智与张扬。

  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次被调查的“老鼠仓”基金经理,其基金重仓的大都是大盘蓝筹股,这些股票流通盘太大,即便筑上“老鼠仓”,也很难从中获利。坊间传言,眼下一些“老鼠仓”的“鼠径”较为隐秘,一般不易被发现。其大致是这么一种方式,当所管理的基金在看好的某一行业板块上拟进行建仓和资产配置时,提前进入该板块中的较为“边缘”的冷门品种。当该板块有大量资金进入后,整体估值提升。由此,所建的“老鼠仓”自然水涨船高,获利了结是早晚的事。假如这一操盘手法确实存在,对基民们的直接利益损害似乎比较难以进行量化界定与评估。即便如此,基民对这种“非公平交易”的“老鼠仓”也是怒不可遏。

  在“天天基金网”上,一项对基金经理有“老鼠仓”行为的基金满意度调查显示,基民几乎是一边倒地表示“非常不满意”,要求退还管理费、给予赔偿的呼声此起彼伏。套用一句电影“天下无贼”的台词——基民很愤怒,后果很严重。

  广大基金投资者之所以认为“老鼠仓”是动了基民的“奶酪”,是因为“老鼠仓”是将获利方的收益建立在其他投资者的风险之上。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出现“老鼠仓”现象,基金公司也有责任,不能只收管理费,不承担责任。基金公司应该给基民一定补偿,这是合理的。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管理层已对此违法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在第32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我们期待,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在监管上有所作为,更希望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明确与规范基金经理们的权利边界,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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