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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称戴“绿帽”向少妻索赔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年过六旬的房地产商贾先生娶了比自己小30岁的易女士,但婚姻只维持了4年,易女士便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贾先生自称被戴“绿帽子”向少妻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

  贾先生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家境殷实。4年前,他和近30岁的易女士相识。两人接触不久,便闪电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9月,易女士以自己与丈夫年龄差距过大、性格不合为由,起诉到密云法院,请求与贾先生离婚,同时要求女儿归贾先生抚养。

  据易女士说,她和贾先生属于闪婚,婚前的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吵架,矛盾越来越激化,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此请求离婚。由于贾先生比自己更有经济能力,因此女儿应由贾先生抚养。

  贾先生则当即表示不同意离婚。他说,妻子易女士早在半年前就有了婚外情,与一男子公开同居,这对自己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要求易女士给付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此案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在庭下分别对两人做了耐心的调解。最终,贾先生同意离婚并放弃精神赔偿。双方庭后达成调解协议,贾先生与易女士自愿离婚,女儿由贾先生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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