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知多少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对财产损失的争议如何解决
《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有异议,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事故发生地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损,评估定损以一次为限。
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就事故损害赔偿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处理办法》规定的适用快速处理的情形的事故,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如何解决
《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 上一篇:孩童玩耍时伤眼 18年后索要赔偿
- 下一篇:新法增加不可抗辩条款保护投保人
相关文章
- ·轻微交通事故有了快速理赔通道
- ·盐城市轻微交通事故可快速理赔
- ·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上限提高
- ·轻微交通事故有了快速理赔通道
- ·盐城市轻微交通事故可快速理赔
- ·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上限提高
-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进入倒计时
- ·轻微损失交通事故自行撤离及理赔政策解读
- ·江西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理赔——各设区市
- ·郑州第8家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开业
-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下月推行
- ·达州市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
- ·轻微交通事故学会正确快速处理
- ·山东日照"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挂牌成立
- ·日照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
-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港昌中
- ·西宁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极大地方便了事故当事
- ·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理赔
- ·江西: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将一站搞定
- ·轻微交通事故 如何理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