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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无相关资质发包人连带责任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包工头无相关资质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王先生问:我表弟于去年从乡下进城务工。日前,他在包工头的安排下,到某工地做搬运工。在此过程中,由于工地没有相关安全措施,我表弟不幸发生了意外,其左脚被摔伤。事后,就相关赔偿问题,他与包工头协商多次未果。最近,我表弟才从别人那里得知,包工头根本就没有相关资质。请问我表弟该怎样来维权?

  张捷律师作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人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王先生你的表弟可以将其雇主和该工程的发包人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者共同赔偿其相关损失。无论该包工头是否具有相关承接工程的资质,均不影响你表弟依法维权。你表弟可向被告方提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其左脚所受的伤已经致残,还可根据残疾等级主张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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