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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捡骂”女子打伤邻居赔2.3万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街坊骂丈夫有婚外情 听到后以为在说自己———

  本报讯 街坊张某骂丈夫有婚外情,路过此处的女子王某正好听到,怀疑其是在骂自己,于是将张某打残。

  记者今天获悉,延庆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2.3万余元。

 

  2007年12月3日,张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与其发生争吵。其间,张某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走到自家房后。此时,王某正好路过,误认为张某在骂自己,于是与她发生口角。王某追至张家院中,与张某互拽对方头发厮打。

  此后双方均到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属轻伤,王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诉至延庆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4万余元。

  延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事件和损害后果的发生,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70%),原告未能理智对待纠纷,与被告互殴,也应承担一定之责(30%),对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据责任予以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2.3万余元,张某赔偿王某损失24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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