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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 车辆侧翻导致全身多处受伤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本报讯 15岁的中学女生小静(化名)在外地旅游途中,因车辆侧翻导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小静因继续治疗费问题将旅行社告上法院。

  记者上午获悉,西城法院判令被告旅行社向小静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2.1万余元。

  小静称,2005年8月8日,她乘坐旅行社雇用的客车行至河北承德市途中,由于司机超速驾驶,致使发生车祸。

  2007年2月,小静曾向西城法院起诉,要求旅行社赔偿其医疗费、继续治疗费等损失,后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3万余元。但因当时继续治疗费没有实际发生也不能鉴定,法院没有处理此项诉讼请求。

  2007年8月,小静再次住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出院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对其继续治疗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损失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根据查明的事实,原告小静此次索赔的费用是她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因此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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