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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个“结石婴儿”状告三鹿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本报综合消息 据《 广州日报》报道 10月8日下午,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由其代理律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共提出各类赔偿计 90万元。不过,由于案件特殊,广州中院并没有立即受理此案,将在研究后再行决定。

    仅有11个月大的张卓宇目前仍在治疗肾结石,所以当天并没有出现,由其父亲张秀文和代理律师陈北元向法院递交诉状。张卓宇的起诉书中,共向三鹿集团以及中国奶业协会提出了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90万元。

    广州市中院立案庭的法官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之后表示,张卓宇案件应该在广州的基层法院或者是在石家庄当地法院(也就是三鹿集团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其理由为,张卓宇的索赔标的为90万元,没有达到广州中院的立案标的5000万元的标准。

    对此,陈北元律师表示不能接受。他表示,张卓宇案是一起产品质量侵权案件,由于张卓宇是在广州购买的三鹿奶粉,并且在广州的医院进行治疗,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进行立案。

    经过交涉,广州市中院收下了诉状和证据材料,表示将在进一步研究后决定是否立案。

    律师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中院应该在7日之内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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