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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丝钉绊倒儿童 酒店被判赔偿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一儿童在酒店高高兴兴吃完饭后回家时,却被酒店门口悬挂宣传条幅的地面膨胀螺丝钉绊倒受伤。这起因酒店在合理限度内没尽安全保障义务酿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于昨日在孝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酒店被判决赔偿受伤的龚某人身损害费4000余元。
    去年8月上旬,年仅8岁的龚某随父母在孝感城区城站路某酒店吃完饭出门时,不慎被该酒店门前地面设置用于悬挂酒店宣传条幅的膨胀螺丝钉绊倒,致使龚某右小腿受伤,龚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龚某被鉴定构成轻伤,并用去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039.88元。
    法院审理认为,酒店作为从事餐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的场所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门口地面设置用于悬挂宣传条幅的螺丝钉,未能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顾客,这是导致龚某受伤的直接原因。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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