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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被撞死 亲生父母索要赔偿金起争议
www.110.com 2010-07-10 09:17

四川新闻网记者7月23日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了一起因车祸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死者小文的亲生父母向肇事者索要赔偿金却引起争议。

  据案件主审法官介绍,文先生夫妇日前到法院起诉称自己的儿子小文被酒后驾车的吴师傅撞死,他们要求吴师傅和车主魏某承担一笔赔偿费用。“文先生夫妇提供了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确定驾驶员吴师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官称,这一看似简单的案件因小文特殊的身世而徒增波澜。

  原来,小文三岁时被过继给自己的叔叔抚养,他的亲生父母和养父当时还到公证部门办理了收养公证,养父在小文十五岁时死亡。武侯区法院部分法官据此认为,随着小文养父的死亡,当初的收养关系也应自动解除,文先生夫妇与小文的父子和母子关系相应得到恢复,“他们作为小文的被扶养人当然应该获得赔偿。”

  另一部分法官认为,我国收养法中并没有关于在养子女未成年前养父母死亡时自行解除收养关系的明确规定,那么小文与养父的公证收养关系不会因为养父的死亡而消失,小文的亲生父母也就不是小文的法定继承人,无权向吴师傅等人提出赔偿要求。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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