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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小区“带病”电梯11楼急坠至底层
www.110.com 2010-08-16 16:37

今日说法

案例一

小区“带病”电梯11楼急坠至底层

电梯故障造成海口一市民九级伤残,负责电梯维保的工程公司一审判赔6万多元

本报讯去年11月,海口美兰区法院对一起电梯事故进行宣判。在这起案件中,因为两家涉事公司的麻痹和不负责任,导致海口市民王小姐在乘电梯时受伤。王小姐家住海口市和平路某小区,2008年初的一天,因所乘电梯突然下坠,造成全身多处受伤。一审判决后,受害人王小姐和负责电梯维护保养的工程公司双双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审理中。记者刘江浩

电梯故障:

11楼坠下致人伤残

事发那天早晨,王小姐回到小区,准备乘电梯回家。然而,让王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电梯运行到11楼的时候,突然开始晃动,接着就一直往下坠落。王小姐还没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电梯已经从11楼坠落到最底层。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事发后,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听见巨响,前往查看发现是电梯出现故障。物业工作人员随即将王小姐等几位乘坐电梯者,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经医院诊断,王小姐身上多处骨折,后被省司法医院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为意外受伤住院,王小姐还延误了当时的一趟航班。出院之后,王小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共计十余万元。

物业公司:

维保工程公司工作不当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辩称,首先,物业公司对当事的伤者进行了及时的救治,并先行垫付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已经尽到责任。而且,物业公司已将该电梯的维护保养职责委托给一家具有维保资质的工程公司,已将电梯的管理、维护责任转移给该工程公司。

第二,工程公司对该电梯维护保养不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造成电梯制动器、制动片严重磨损,制动器不能有效制动,才导致电梯从高楼层坠下。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该工程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维保公司:

应追加其他方为被告

负责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工程公司认为,本案应追加电梯所有人业主、实际维修人和保险公司为被告;而且,电梯未经年检,非法使用。物业公司是电梯管理的法定责任人,却没有对电梯进行年检,如果进行年检就不会发生事故。

该工程公司还称,其无权停止电梯使用,物业公司才可以;而维修人员属于其挂靠人员,因此即使承担责任,也应按照收取挂靠人员费用百分比承担责任等。

一审判决:

受害人获赔6万多元

据了解,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关于王小姐人身损害问题,根据赔偿责任顺序,负责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工程公司应首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工程公司支付王小姐赔偿金6万多元,物业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涉案的两家公司均有过错

张天翔律师指出,负责电梯维护保养的工程公司,对发生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存在问题,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未发现制动片严重磨损,最终酿成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存在严重过错,应对电梯事故负直接责任。物业公司在明知涉事电梯没有年检的情况下,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停止电梯的运行,物业公司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对电梯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受害人赔偿问题,《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电梯的维护保养公司及物业公司均应对事故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二

女孩被狗追 奔跑时遭车撞 医疗费该谁出?

律师:伤者可要求狗的主人和摩托车司机承担相应责任

本报讯近日,临高的李女士向本报记者打来咨询电话,称她的女儿在放学的路上,因为被狗追赶,于是就急忙往前跑。没想到在奔跑中,一辆摩托车突然驶来,将女儿撞倒在地。随后,女儿被送往医院治疗。女儿虽保住了性命,但是头部受到重创,现在反应迟钝,说话不清。为给女儿治病,李女士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当向狗的主人和摩托车司机追责时,双方都称自己没有责任,并称出现这样的事是李女士女儿过错所致。李女士对此很难接受,她不知该如何是好。李女士拨打本报《今日说法》栏目记者电话,想弄清楚该向谁追讨女儿的医疗费。记者刘思惠

女孩遭狗追,奔跑时被车撞

李女士说,2009年12月16日,她在自家店里干活时,突然邻居跑来对她说,她的女儿出事了,让她赶紧到医院去。于是,李女士迅速赶到医院得知,她女儿在放学回家的途中被摩托车撞倒了。当时,摩托车司机也在医院。当李女士质问他时,该司机说,当时他拉着客人从大马路开过来,准备从小巷经过时,只见李女士的女儿突然从小巷里跑出来。因为车速较快,且没有任何准备,摩托车司机来不及刹车,便把李女士的女儿给撞倒了。

李女士的女儿为何突然从小巷里跑出来?李女士通过到现场调查询问,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原来是被一只大黑狗追赶。李女士说,她随后从一位住在小巷里的阿姨的口中得知,当时这位阿姨在楼上看到一只大黑狗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追着李女士的女儿跑,李女士的女儿当时很害怕,拼命往前跑。这位阿姨看孩子吓成这样,正准备把小女孩叫住,让她不要跑,下来把狗赶走。谁知,就在李女士的女儿跑出巷口时,一辆摩托车突然开了过来,便将李女士的女儿撞倒在地。但是对于这只黑狗为何要追赶李女士的女儿,这位阿姨也不清楚。

被摩托车撞倒后,李女士的女儿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抢救,她的女儿保住了性命,但是头部受到重创,脑部中枢神经受到损伤。经过20多天的住院观察治疗,她女儿的病情有所好转,但是并未痊愈。李女士说,为了给女儿治病,她已花光家里的所有积蓄,现在女儿已变得反应迟钝,说话不清,就跟傻子一样。李女士说每次看到女儿现在的样子都很伤心,想起以前活泼可爱的模样,她难受得泪流满面。

狗的主人和司机拒绝担责

为给女儿讨个说法,李女士找到这只黑狗的主人王女士。李女士认为,女儿之所以被摩托车撞,主要是因为被黑狗追赶。如果不是有狗在后面追赶她,女儿就不会拼命地奔跑,也就不会被摩托车撞伤。李女士觉得狗的主人王女士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导致狗随意追赶路人,最终导致意外发生,王女士应该对其女儿承担赔偿责任。

可是王女士却称自己的狗如果不是有人去逗它或者激怒它,是不会追赶别人的。王女士认为肯定是李女士的女儿当时挑逗或激怒了她家的小狗,狗才会去追她。王女士称此事不应由她来承担责任。

摩托车司机也称自己对这起车祸没有责任。李女士认为摩托车司机在道路交叉处应该减速慢行,可是摩托车司机却开这么快,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司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摩托车司机却称自己当时根本就没有准备,李女士的女儿突然从小巷子里窜出来,是小女孩自己来撞车,而不是他有意将女孩撞倒,女孩出事是她自己造成的。且发现女孩被撞倒,他马上就送其到医院治疗,尽到了相应的责任。所以,李女士不应该要求他承担相应责任。

狗的主人和摩托车司机都称自己没有责任,那谁该为李女士的女儿被摩托车撞伤一事担责呢?

律师支招

可向狗的主人和摩托车司机索赔

对此,钟敏律师认为,在李女士的女儿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狗的主人和摩托车司机属于共同侵权,应该承担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

当然,狗的主人若能够证明李女士的女儿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被狗追赶,可以减轻责任或者免除责任。或者是第三人挑逗或激怒狗导致李女士女儿被狗追赶,狗的主人可以在自己承担完赔偿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

钟敏律师建议,李女士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狗的主人王女士和摩托车司机,要求双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起诉前最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答疑二则

未满18岁的产权人

能不能出售自己房子?

李先生来电:我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当时社区居委会见我是孤儿,特别照顾我,还和当时我爸爸所在厂的厂长协商,帮我办理了房产证过户,现在我拥有房产证,但我还没满18岁,我可以出售自己的房子吗?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应范围内的民事行为。16周岁未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16到18岁已经依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可以直接出售自己的房屋。但从保护李先生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等到自身行为能力健全后再卖。(钟敏律师)

斑马线上被车撞伤

司机不付医疗费咋办?

刘女士来电:1月28日,我丈夫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肇事司机刚开始支付了一些医疗费,可是拿了5000块钱后,见我丈夫的病还没好,就不再付钱。我们现在没钱交医疗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刘女士应看一下这辆肇事车辆有没有参加保险。如果有,可先申请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给予赔偿,剩下的部分则由司机承担;如果司机跑了,肇事车辆还在,刘女士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然后通过拍卖来获得相关赔偿。(任爱民律师)

记者 刘思惠 整理

(本文来源:海南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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