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证据 > 刑事诉讼证据审查判断 > 刑事诉讼证据审查判断的步骤 >
论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
www.110.com 2010-07-28 16:56

  论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

  审查判断证据是指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根据其本质属性,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大脑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使对它们的认识上升到理性阶段,从而在查明案情真相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审查判断证据是在证据已形成的基础上的思维活动,是从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的过程。与收集证据本质不同在于,审查判断证据不断要对单个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也要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审查,同时,审查判断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决定性步骤。因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各种方法收集到的证据,难免错综复杂、泥沙俱下,有真有假,鱼目混珠。同一类证据可能存在不协调、矛盾之处,不同证据之间也可能互相矛盾,为了查明案件真相,就必须对证据进行审查,其意义非同小可:第一、通过审查判断,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确保证据的真实性。第二、排除无关证据,发挥与案件相关的证据的证明力,确保证据的证据力和关联性;第三、有利于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定案,为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坚实基础,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该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审查重点是什么,证据能否客观反映案件事实,关键看证据是否具备“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真实性,这就是审查重点;第二、注意在证据收集、形成阶段有关因素是否影响其真实性,如(1)在证据形成阶段,相关人员是否有不良动机,是否提供了虚假证据。(2)提供证言的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心理、认识上及表达上的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3)是否因其他主客观原因影响证据的确实性。(4)公安、检察、国安等司法机关在侦查及律师在收集形成证据阶段,手段是否合法、正确,固定、保存证据方法是否科学。第三、要解决证据真实性问题,还应注重审查其内容。审查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联系,就要审查存在是原因方面、结果方面、条件方面、时间方面还是空间方面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法,有无矛盾。第四、注意审查案内各种证据的联系,比较分析,确定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综合分析,从相互联系上考察,就可以断定证据反映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协调。比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同案内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材料之有无矛盾,并把这一系列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分析,即对每个证据从其来源、内容方面审查,又把各个证据互相联系在一起综合分析,对全部证据进行周密分析研究,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