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证据 > 行政诉讼裁判依据 > 行政诉讼证据认定的期限 >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
www.110.com 2010-07-28 15:40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九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

  (××××)×××字第××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于××××年××月××日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审查,你方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七条)的规定,本院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七条)的情形。

  2、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