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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版权保护需要共赢
www.110.com 2010-07-27 13:38

  网络的发展,数字化形式彻底改变了音乐、视频等作品的使用方式。围绕音乐、视频等作品的版权诉讼层出不穷。在过去两年里,国内的百度MP3搜索是诉讼的焦点。随着宽带的普及,互联网已经进入了视频时代。网络视频平台也成为网络传播视频文件的主要渠道,围绕网络视频的版权问题产生了诸多问题。

  作为网络视频的平台服务商,要想让自己所传播的视频作品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就必须获得版权授权许可。长期以来,视频平台获得版权授权许可的做法有两种:其一是付费购买;其二是与版权方的广告分成。尽管这两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网络视频版权问题,但这样获得版权授权的方式单一,也存在一些问题,并不是解决网络版权的最佳方式。

  视频平台向版权方直接付费购买相关版权,应该是版权方最愿意接受的方式。这也是最传统的获得版权许可的方式。但是这种做法会直接增加视频平台的版权成本,加重经营负担。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之下尤为不可行。由此带来了,网络视频平台日常的版权购买费不足以保证所传播的所有内容的正版化,版权纠纷仍然存在。

  以广告分成的方式获得版权,是视频平台最希望接受的。这种方式成本低,版权方所获得收益要跟平台的广告收入息息相关。在目前网络视频平台的广告价值没有被充分挖掘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必定会影响到版权方合作的积极性。

  视频平台与版权方围绕视频作品的正版化,两者的利益必须实现一种平衡,否则都会对产业的发展造成损害。版权方固守一次性付费的方式,会造成网络盗版的猖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版权,却又力不从心。版权方唯有顺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自己的盈利模式,与网络视频平台实现共赢。这就需要网络视频平台作出努力,创设出新的利益分享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两者利益的平衡。

  因此,网络视频版权正版化必须实现多元化。近日,酷6网所推出的“1+3共赢计划”就是一次有益的尝试。酷6网此次推出的“1+3共赢计划”中“1”指的是围绕正版视频内容展开的版权合作,“3”则是为合作方提供的包括品牌推广、技术合作、广告联合运营三个主要方面的合作。

  在“1+3共赢计划”中,酷6网给版权方在广告方面提供的不是简单的广告收入分成,而是多种形式的广告联合运作。除此之外,酷6网对版权方的服务还有品牌的推广和技术的合作,这样版权方享受到更大的利益。这要远比单纯的广告收入分成要优厚得多,也必然会值得版权方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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