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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什么?
www.110.com 2010-09-16 16:45

  我公司是一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听说公司最近要进行清算,请问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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