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管理 > 土地政策 >
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将公布
www.110.com 2010-07-05 16:35

 11月1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 

  目前,全国99%以上的城市、85%以上的县城镇和70%以上的建制镇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初步建立起城镇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大多数市、县已将各类地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的决定》,国家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 

  廖永林在10月28日于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表示,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新闻) 

  10月30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传达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继续落实。 

  汪光焘指出,继续落实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及时掌握房地产动态;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共利益;确保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目标实现,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等工作是建设部重点工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