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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式
www.110.com 2010-07-31 14:37

  一般情况下,外商多以直接投资,即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企业为主要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

  即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负盈亏,共担风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和所占投资比例承担企业债务、分享权益,其正当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保护。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所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25%。合营者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可以自由汇出境外,也可以在境内再投资。

  中外合作经营

  即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按双方所订企业合同而共同举办的经济实体,属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提供的条件、权利、义务、收益分配或风险、债务的承担以及企业的管理方式、期满后的财产处理等共同协商,在企业合同中明确约定,故与合资经营方式按投资比例的规定有所不同。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也可以是不具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通常负责提供土地、自然资源、劳务及现有厂房设施等,也可以出部分资金,外商则多以提供资金、技术、关键设备等为主。

  外商独资经营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也称为外资企业。举办独资企业必须有现金或设备出资,注册资本应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社会经济责任相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产品原则上应全部外销,如需要一部分内销,需在申请批准项目的同时提出,并报审批机关审批。

  加工装配

  由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图样,经中方加工装配,产品交还外商返销。有时也由外商提供机器设备,中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生产设备也可以作价,也可以不作价,作价的中方用工缴费偿还。

  补偿贸易

  外商在信贷的基础上,向中方提供资金或机器设备、技术及原材料,同时承担购买中方一定数量的产品;中方通过直接补偿或间接补偿的方式分期偿还外商投资,即以先期进口的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或用外商约定购买的其他产品分期摊还设备价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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