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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www.110.com 2010-07-31 14:59

  提交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2、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3、必备投资者书面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投资者将严格遵循《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必备投资者合法存在及上述声明已获得有效授权和签署的法律意见书;5、投资者的创业投资业务说明,申请前三年其管理资本的说明,其已投资资本的说明,及其拥有的创业投资专业管理人员简历;6、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7、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材料;8、拟设企业的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9、名称登记机关出具的创投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企业办公场所购置证明或租赁合同(附产权证);11、如果必备投资者的关联实体符合条件,则还应报送其符合条件的关联实体的相关材料;12、设立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还应提交境外必备投资者的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投资者关联实体符合必备投资者条件的,还应提交关联实体为其出具的承担出资连带责任的担保函;1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签署文件的委托授权书。

  特定行业另需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项目: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计划主管)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或备案表;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土地预约协议(或批文);市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三星级及以上宾馆客房:由省旅游局出具意见函、省发改委立项批文或备案表;

  3、酒店管理项目:由省旅游局出具意见函;

  4、矿产开采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意见函;

  5、河沙开采项目:由省水电厅出具意见函;

  6、港口、码头项目:由港务局出具岸线审查意见函,省交通厅出具行业审批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立项批文或备案表;

  7、印刷行业、光盘项目:由省新闻出版局出具初审意见函; 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具审批意见函;

  8、电影院项目:由省文化厅出具初审意见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出具审批意见函;

  9、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出具初审意见函,国家卫生部出具审批意见函;

  10、船务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项目:由省交通厅出具初审意见函,国家交通部出具审批意见函;

  11、商业项目:省经贸委出具初审意见;

  12、旅行社:由省旅游局出具初审意见函,国家旅游局出具审批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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