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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www.110.com 2010-07-31 14:58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中外客商投资,促进临颍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

  (一)投资领域

  鼓励外商投资工业、高效农业和第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出口创汇企业,鼓励外商并购破产企业,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交通、环保等产业,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加限制。

  (二)投资区域

  鼓励外商到临颍县乡镇投资兴业,重点鼓励外商投资六大工业园区,即南街村医药工业园,南街村特种钢工业园、南街村电器工业园、颍青化工工业园、龙云绿色食品工业园、北徐肉类食品工业园。

  (三)投资方式

  1、独资、合资、合作、并购、承包、租赁、参股、控股均可。

  2、货币、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技术、专利、品牌等均可。

  3、以BOT方式投资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均可。

  二、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

  1、外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投资者外,其它土地款可在三年内分批付清。

  2、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3、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以以租赁方式取得建设用地。

  4、外商并购原县属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最优价格出让,并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破产企业重组的一切优惠政策,也可享受划拨土地使用政策。

  (二)税收优惠

  1、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企业,后五年奖励50%。

  2、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企业,后五年奖励50%。

  3、购买兼并原县属破产企业,并接收原企业下岗职工30%以上者,除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企业,后五年奖励50%以外,同时,对其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其中,招用的“4050”人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

  4、兴办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旅游景点开发项目,从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按其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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