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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造船造机项目须中方控股
www.110.com 2010-07-31 14:56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联合签发了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一指导我国船舶工业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不日即将下发到船舶工业相关部门和单位。《规划》对船舶工业投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划》为大型造船项目设立了准入门槛,规定新建大型造船设施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20亿元,项目资本金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新建大型造船设施项目必须按照现代总装造船模式要求进行工厂设计和工艺布局。

  《规划》同时明确规定,将重点支持现有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的改扩建,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项目。 《规划》明确规定,新建造船(含分段)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等中外合资生产企业,中方控股比例不得低于51%,合资企业必须建立技术中心,消化、吸收外方转让的技术。外商投资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和船用设备生产企业则不受控股比例的限制。境外企业、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重组兼并境内造船企业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生产企业,视同新建合资企业。《规划》鼓励采取多元化筹资方式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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