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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终止
www.110.com 2010-07-31 16:54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终止

  A.区内地址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董事(监事)会人数变更 、增资、经营年限变更、出资方式变更、经营范围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股东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跨区迁址

  (一)申请条件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法律法规依据(条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

  (略)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外商投资企业非实质性变更备案(区内地址、投资者名称、企业名称、董事(监事)会人数)

  (1)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非实质性合同章程变更备案表;

  (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章程(合同)修正案或新章程(合同);

  (4)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

  变更注册地址的: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变更投资者名称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变更董事(监事)会人数的:董事(监事)会成员任免函、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变更企业名称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一般变更(增资、经营年限、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1)申请书

  (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章程(合同)修正案或新章程(合同)

  (4)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

  增资的:增资协议(合资、合作企业)、最近一次验资报告

  变更出资方式的:非货币出资的需提供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未分配利润出资的需提供审计报告。

  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股东变更)

  (1)申请书

  (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章程(合同)修正案或新章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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