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4、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5、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6、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7、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和程序的通知》;
8、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申报材料
(一)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审批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
4、投资者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方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原件)和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
7、进口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产地等);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有资产(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如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出口许可证、配额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同意的批准文件(原件)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3份。
(二)申办外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要求批准可行性报告及章程的报告;
2.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
3.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章程(原件);
4.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如以个人名义投资,须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
6.董事会组成名单、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7.进口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产地等);
8.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提交一式3份。
(三)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 上一篇:烟台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核
- 下一篇: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相关文章
- ·梅江区申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
- ·天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终止
- ·天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终止
- ·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及章程条款变更
- ·烟台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核
- ·赤壁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准
- ·烟台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核
- ·赤壁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准
-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审批
-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与清算的申办条件
- ·外商投资企业劳工合同书样本(一)
- ·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申办程序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方式
- ·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变更登记
- ·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
- ·(外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办事指
- ·山东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审批
- ·(外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办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