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商投资法 > 外资企业法 >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外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www.110.com 2010-08-02 13:1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00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上报

  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份);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市局收费

  申报条件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