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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企业股权变更(股东转让股权)变更登
www.110.com 2010-07-31 16:53

  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

  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

  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⑤违约责任;

  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⑧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⑨转股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①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

  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放弃优先购股权的声明(由不出让股权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新的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7)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①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②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9)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11)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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