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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对转让中国金融企业股权新规定的
www.110.com 2010-07-31 17:25

  中国商务部(Ministry of Finance)以保护国有资产的名义在上周推出新的规定,增加了外国投资者大量购买或出售中资金融机构股权的难度。新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转让中资金融机构股票必须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水平。新规定将于5月1日起生效。目前尚不清楚这些规定是否会影响高盛出售工商银行股权。

  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 Inc.)正在考虑出售所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简称:工商银行)的部分股权,该公司或通过此举筹集逾10亿美元资金。高盛集团目前持有工商银行4.9%的股权。

  高盛集团与工商银行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就股权出售事宜展开谈判的,高盛集团可能会出售所持工商银行股权的15%至20%。高盛集团所持股权价值约为75亿美元。任何交易均须等到4月下旬半数股份的禁售期结束后方能进行。

  对于最近数月接受政府注资的高盛及其他美国金融机构来说,现在是一个比较微妙的时期。除了在高风险性投资及支出方面面临压力之外,这类金融公司还将面临薪资方面的严格限制。薪资限制或使这些金融机构更难阻止顶尖的交易员及投资银行家转投其他竞争对手。自去年10月份接受政府100亿美元注资以来,高盛已公开表达了偿还这部分资金的意愿。减持工商银行股权将帮助高盛偿还部分政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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