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管辖
www.110.com 2010-07-31 1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管辖:
第九十七条 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九十八条 合营各方根据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可以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可以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十九条 如合营各方之间没有仲裁的书面协议,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中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盗窃分子内外勾结盗窃
相关文章
- ·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问题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饭店类)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法律救济方式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几种解
- ·浅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法律救济方式
- ·爱司米国际技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争议救济方式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争议案
- ·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
- ·权限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
- ·申办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许可指南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格式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内容
- ·关于如何确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问
- ·黑龙江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