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企业原中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计
www.110.com 2010-08-02 14:03
芳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关于中外合资企业解除原中方职工劳动关系如何计发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穗芳劳仲字[1998]第00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由原未转制的中方单位调派到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如劳动关系已转移并采用调动方式进入合资(合作)企业的,应视为在合资(合作)企业转制,其连续工龄应视同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双方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按其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支付办法的,双方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文章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继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向其追索培训费
- ·如何确认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继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继
- ·解除劳动关系如何续保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未婚先孕职工的劳动关系
- ·怀孕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前是否知晓已怀孕
- ·关于如何确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问
- ·关于本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原中方职工去向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职工费用提取问题的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否追索培训
- ·解除劳动关系后侵吞公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否追索培训
- ·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如何计征个税
- ·部分民工不愿签合同 企业应及早解除劳动关系
- ·烟草企业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 ·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劳动关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