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虽然出资额的转让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协议,但转让生效后,受让方成为合营企业的主体,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必然涉及合营他方的利益。为了保护合营他方的合法权益,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出资额转让生效后,合营企业的主体发生了变更,有时会影响到企业法律性质的变化。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加强对合营企业的管理,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接受国家对出资额转让的审查。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即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二)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一般分四个步骤:
1.申请出资额转让。当合营一方提出转让出资额要求时,合营他方应认真研究其是否正当、合法。如确实必须转让的,合营他方应作出明确表示,告知同意转让。同时合营他方应考虑是否购买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出资额,如决定不买,应及时通知对方寻找第三者。在此基础上,由合营企业提出出资额转让的书面申请。
2.董事会审查决定。在确定合营企业出资额转让时,董事会应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查。董事会审查时应注意掌握:(1)出资额的转让是否经合营各方同意;(2)出资额的转让是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3)是否对出资额的受让方进行了资格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3.报告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企业出资额转让经董事会审查后.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报批时应报送以下文件:(1)转让出资额的申请书;(2)转让出资额的协议书;(3)原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修正本;(4)受让者资信情况表及营业执照副本;(5)受让者委托的董事名单;(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审批机构受理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出资额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合营企业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上一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的规定
- 下一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哪些规定
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股权转让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之股权转让
-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未按照规定缴清出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中英
-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注册酱的出资期限的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与出资期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期出资的总期限
- ·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期限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转让纠纷案
- ·以专利使用权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的法律问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有何规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资问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义务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未缴清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