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美国必百瑞律师事务所
涉及人物:李磊(东方华银) 陈永坚
涉及行业:投资行业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没有最终出台,外资背景的投资基金在税收和退出等政策上还有诸多的不确定。
不过自2008年上半年商务部暂停审批过一段时间后,消息人士告诉,中外合作的非法人制基金设立已经悄然提速,在德泰资本后,2008年年底以来,陆续有近10个类似的投资基金设立得到商务部的批复。
提速
“我们去年10份上报了一个,12份就获得批准,估计3月份还将有一个拿到批复。”一位为外资设立基金服务的中介人士2月中旬告诉,商务部的审批节奏在明显加快。
该人士透露,具体组织架构,是外资和中资公司先独立设立企业,再联合成非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中方出人民币资金,外资出美元资金。
2008年,本土人民币基金成立数量达上百个,但有外资背景参与的人民币基金仍然比较少。据了解,2007年年底,德同资本与苏州园区FOF合作的初期规模2.5亿,非法人制的中外合作人民币基金获得商务部批准后,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国内有外资背景的合作基金的报批等待时间就明显拉长。
不过2008年12月底以来,包括德厚资本与瑞士德泰国际资本成立的10亿人民币和2亿美元的德泰资本、台湾元大金控和西安高新区高新控股等在陕西成立的1.53亿人民币基金在内,中外合作基金明显增多。
“我理解去年上半年热钱流入比较凶猛,商务部严格审批,现在热钱流入的动力不足,商务部审批的速度也在加快”。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李磊告诉记者。
不过也有人士对此有异议。因为在中外合作非法人制的基金模式中,外资基金可以换汇为人民币形成人民币基金模式进行投资,也可以采用用外币直接投资,使被投资企业成为中外合资公司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而后者就不涉及赌人民币升值的热钱性质了。
“之前放慢节奏,可能是在外资PE投资中国的一些方向性问题上还有讨论,2009年企业融资问题仍然很关键,外资pe仍是一个好的融资渠道。”美国必百瑞律师事务所中国区的主管合伙人陈永坚认为,他预期2009年中外合作的非法人制基金会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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