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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www.110.com 2010-08-02 10:40

  【法规标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办信函〔2008〕10号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见附件二,以下简称《通知》我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管的信息系统也需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请各司局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司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开展本司局单位的信息系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详见附件一)和初步定级工作。

  二、对需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的信息系统,请根据《通知》要求,填报《备案表》和《定级报告》(详见附件二中附件2-3),并于5月30日之前一式三份随函报送局办公厅(6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 bangongting123@sina.com )

  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完成后,国家有关部门将依据对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要求随时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必须按照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

  相关材料下载网址://10.0.0.2

  联系人:成铁龙   电话:84238649

  附件:一、国家林业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摸底调查表

  二、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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